最新动态: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逾5500万,实控人收警示函
2025年3月20日,卓郎智能(600545.SH)公告称收到新疆证监局三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涉及未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程序违规及公司治理缺陷等多项问题。经查,2023年子公司通过第三方公司向控股股东金昇实业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5550万元,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虽已于2024年4月归还,但信息披露违规事实已成立。此外,公司还存在关联交易未审议、股东大会程序不规范等行为,时任董事长潘雪平、董秘曾正平因未勤勉尽责被出具警示函。
此次处罚是继2023年7月公司因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后的又一监管动作,凸显其内控及合规管理长期存在漏洞。
索赔条件解析:哪些投资者有权主张赔偿?
根据《证券法》第85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下称《司法解释》),投资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投资期间:
买入时间:2023年7月28日(立案公告日)前购入卓郎智能股票;
卖出/持有时间
:在2023年7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法律依据:虚假陈述揭露日为立案公告日,投资者需证明交易行为与虚假陈述存在因果关系(《司法解释》第8条)。交易凭证:
融资融券账户需额外提供信用账户对账单。
损失关联:
需证明股价下跌与信披违规直接相关,例如立案后股价累计跌幅超20%。
法律提示:上海
法律策略:如何构建胜诉证据链?
持续性信披违规对投资者决策的误导性影响:
违规行为叠加:2019-2021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披露、2021年关联方应收账款隐瞒等行为,构成《证券法》第85条“重大遗漏”。
控股股东责任:金昇实业借用他人账户交易股票、短线交易等行为已被行政处罚,可追加其为共同被告(《证券法》第217条)。
团队优势65%。
常见法律问答:投资者必读
Q1:已卖出股票能否索赔?
答:若在揭露日(2023年7月28日)后卖出且产生亏损,可主张赔偿;若在揭露日前已清仓,则需证明买入决策受虚假陈述直接影响(《司法解释》第11条)。
Q2:融资融券账户如何操作?
答:信用账户交易记录与普通账户具有同等效力,需提供券商出具的专项对账单,并注明杠杆比例及利息成本(不影响索赔本金计算)。
Q3:诉讼时效剩余多久?
答:诉讼时效自2023年7月28日起算3年,截至2025年4月26日,剩余约450天。逾期将丧失胜诉权。
风险提示与合规声明
案件结果取决于法院对证据的认定,投资者需注意:
索赔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因系统性风险扣除部分损失;
本文分析基于公开信息,最终以法院裁判为准。
上市公司基本信息
名称: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00545.SH)
主营业务:智能化纺织设备研发、生产及销售,旗下拥有Saurer、Schlafhorst等品牌。
控股股东:江苏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7.53%)
实控人:潘雪平(通过金昇控股间接控制)。
互动话题:您是否持有卓郎智能股票?欢迎留言分享投资经历,法律团队将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注:本文不构成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