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4 月 27 日,星光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公告显示,星光股份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 ” 广东证监局 “)出具的《关于对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戴俊威、李振江、张桃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48 号)(以下简称 ” 警示函 “)。

经查,星光股份存在以下违规问题:2025 年 1 月 20 日,星光股份披露《2024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 2024 年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分别为 150 万元 -225 万元、355 万元 -520 万元、 万元 -200 万元。4 月 27 日,公司发布《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 2024 年经审计利润总额为亏损 3253.2 万元,净利润为亏损 3097.56 万元,扣非净利润为亏损 2696.9 万元。星光股份《2024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的业绩金额与实际差异较大,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且未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星光股份董事长戴俊威、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振江、董事会秘书张桃华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星光股份及戴俊威、李振江、张桃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于收到本决定书 30 日内向广东证监局报送整改报告,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月 21 日到 2025 年 4 月 21 日之间买入,且在 2025 年 4 月 22 日收盘时仍然持有星光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 ” “(: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星光股份成立于 1992 年,永春县丰源成员,位于广东省佛山市,是一家以从事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为主的企业。

查看原文


星光股份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业绩“变脸”还面临投资者维权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