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近期发布的四项政策文件将从根本上改变A股市场的歪风邪气。严管IPO上市源头,监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高压券商及中介,打击腐败,还股市一个清朗。
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是为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制定的意见。
单纯的股价炒作只是击鼓传花的游戏,最后受伤的都是小散户。分红和回购注销是上市公司回报股东的最佳方式!
文件第四点:四、加强现金分红监管,增强投资者回报
(十)对分红采取强约束措施。要求上市公司制定积极、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明确投资者预期。对多年未分红或股利支付率偏低的上市公司,通过强制信息披露、限制控股股东减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等方式加强监管约束。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注销金额纳入股利支付率计算。加强对异常分红行为的监管执法。
对未分红、低分红的上市公司进行督导!特别是约束分红未达到要求的,控股股东、大小非减持必须加以限制。对不舍得分红的上市公司警示戴帽,让股民远离这类公司。
(十一)多措并举提高股息率。落实新《公司法》,支持上市公司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进一步便利未分配利润为负的绩优公司后续实施分红。督促财务投资较多的公司提高分红比例。完善信息披露评价制度,增大分红权重,鲜明体现鼓励分红导向。强化问询约谈和监管措施约束,督促不分红或分红偏少的公司提高分红水平。
目前上市公司的诟病,宁愿胡乱投资、低效率投资,也不愿意提高分红、回购注销股票。
(十二)推动一年多次分红。完善监管规则,进一步明确中期分红利润基准,消除对报表审计要求上的理解分歧。要求中期分红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未分配利润为基准,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简化中期分红审议程序,压缩实施周期,推动在春节前结合未分配利润和当期业绩预分红,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引导优质大市值上市公司中期分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如果优质公司一年4次分红,及时到账,长期持有分红免征个人所得税,你还愿意投资小微盘、绩差股博取差价吗?建议不论个人、基金、还是一般公司,赚取的价差一律卖出股票时征税。
我查了一下老美的优质公司,大多数都是每季度分红一次。A股的优质公司分红比例和分红频次确实有待提高。要想从根本上扭转这种只想着融资不愿意分红的风气,需要政府的正确引导。这份文件给出了指导性方向,影响意义深远,必须引起投资者认真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