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000802维权案收到北京金融法院的一审判决,部分股民胜诉。另有部分股民因不符合法院最终认定的索赔条件而败诉,非常遗憾。由于当前是一审判决且尚未生效,要等判决生效后才能申请法院执行赔偿款。我们另外还有批量案件在诉讼中,如已委托我们,尚未有结果的请耐心等待。维权仍在进行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股民可以报名:

回顾本案,2021年11月1日,北京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北京文化000802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0号)。证监局经调查认定:北京文化的子公司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伙伴)于2018年度通过出让影视剧《大宋宫词》及《倩女幽魂》部分的投资份额收益权,在北京文化2018年年度报告中确认收入。但上述转让并未真实发生,而是由北京文化授权娄晓曦(时任北京文化副董事长、世纪伙伴董事长)全权负责的舟山嘉文喜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交易资金,并由娄晓曦安排、组织、实施上述虚假转让,虚构资金循环,流回世纪伙伴。上述事项最终导致北京文化2018年报虚增收入46,037.74万元,虚增净利润19,108.02万元。

据此,证监局决定对北京文化及娄晓曦、宋歌等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北京文化股民起诉到法院,当前正陆续收到法院判决。符合条件的股民可以报名参加维权,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委托我们,我们可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只有实际拿到赔偿款之后才会收费。


北京文化部分维权股民一审胜诉,没参与的股民仍可报名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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