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最近手上处理了几起新三板股票被骗的案例,主要是高位接盘了新三板股票,了解到了骗子的相关诈骗套路,根据媒体报道的相关案例,谈一下相关的维权经验,希望对受害者有用。
一、媒体报道的相关案例
在没有证券经营资质的情况下,某犯罪团伙从事“新三板”股票的推广和经销,以建群分享、“直播授课”等方式,诱导多位市民购买指定股票,导致市民上当受骗。近日,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这一犯罪团伙的邹某、俞某、黄某等1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在这起案件中,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数据思维全程引导案件办理,透析团伙线上多渠道引流销售行为,以大数据穿透股权变更路径,锁定上游持股人犯罪事实。
课。尽管授课没有真人出镜,但每次课程都有PPT和最新股票大势图。某次直播中,分析师透露,“新三板”等大有可为。在业务员的引导下,王先生进行了“新三板”开户,随后“等消息”。
2022年11月,业务员向王。
2023年2月,公安机关将涉案团伙抓获。经查,该团伙以经销白酒的Z公司为伪装,在没有证券经营资质的情况下,从事“新三板”股票的推广和经销,从而赚取佣金。Z公司日常管理由邹某负责,设有分析部和业务部。吸引投资者购买。
检察官发现,Z公司负责人邹某等人为躲避侦查,将公司收入和每个月奖金都以现金形式发放。根据现场查扣设备内存储的电子数据和记录的资金流向追溯,Z公司的另一位幕后老板俞某逐步浮出水面。根据资金流水和众多业务员、分析师的口供证实,俞某与邹某共同负责公司“经营”,主要负责对接上游的股票持有人,约定具体的交易时间、数额和分成。
检察官张冬莹、杨晓霏对俞某的银行账户资金往来明细进行大数据分析,筛选出较大资金往来的名单,再调取涉案股票的交易记录,提炼出股票历史持有人,将上述两个名单数据碰撞,发现黄某既是股票的历史持有人,同时在私人账户有多笔大额转账给俞某。根据新三板交易规则,所有的交易应当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完成,不允许通过私人转账的方式进行股份转让,大额的私下转账高度涉嫌犯罪,据此将黄某锁定为案件嫌疑人。
通过对这条关键线索的跟踪调查和数据分析,检察官发现,黄某从涉案股票原始股东处受让大量股票,后通过“左手倒右手”的方式抬高股价,再通过俞某控制的销售公司招揽投资者承接,并在售后由双方分成。2023年3月21日,检察机关根据上述线索向公安机关制发追诉函。同年8月14日,黄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逮捕。
与此同时,金融检察办案团队负责人朱海荣从股票交易记录的数据库入手,牵头优化大数据办案方式。在调取某涉案股票挂牌至今的900余笔交易记录和80余名历史持有人信息后,检察官对多名实施较高频次交易的存疑人员开展交易时间节点、资金量、对手方等信息分析,最终,刘某进入了检察官的视野。
办案人员还有了新的发现:刘某背后竟还有崔某全程指导,而两人的行为,均是藏在幕后的赵某所指使。因直至案发前,刘某等3人尚未对违法所得进行分成,所以并没有相关的资金转账记录,检察官及时调整办案思路,从股票交易记录等入手,锁定了3人非法经营新三板股票业务的犯罪事实,并对刘某、崔某、赵某等3人制发追诉函。
经查,Z公司先后推荐四支新三板股票,客户购买相关股票金额合计人民币2209万余元,后Z公司通过俞某等人的银行账户,从相关股票持有人处收到人民币588万余元的回流资金。黄某通过Z公司非法销售股票金额共计人民币1000万余元。Z公司负责人、员工,黄某、刘某等中间持股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
近日,静安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其中1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至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其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二、青岛证监局防范非法证券期货基金活动警示案例
者推荐“XX新三板股票”,宣称该新三板股票即将转板上市,可以赚取更高收益,诱导投资者向其购买“XX新三板股票”。
王某年龄较大,无炒股经验。王某听了某销售人员的宣传介绍,认为转板以后可以增厚自己的养老金,于是到证券公司开户后高价从洪某和邓某控制的某投资管理公司名下买入某新三板股票。之后一段时间,王某迟迟没有等到该新三板公司好消息,反而价格持续下跌。
不久,洪某和邓某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原来,洪某和邓某销售的多只“新三板股票”都是从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原始股东手中低价买入的,两人编造虚假信息高价转售给投资者牟取巨额利润。
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某些不法分子经常利用网络媒介或通过个体销售人员大肆宣传某新三板股票即将转板上市,机会难得、夸大收益,诱使投资者高价购买,实际上从事的是非法证券活动。遇到机构或个人宣传有某新三板公司内幕消息或承诺高额收益,请保持理性,通过正规渠道了解证券相关信息,警惕以“销售新三板股票”为名的非法证券活动。
三、从瑞丰达跑路一案件,看买新三板股票诈骗的套路
上海的资管圈出了个大事,体量有20个亿瑞丰达资产创始人跑路,瑞丰达资产的办公室人去楼空。听到这个传闻,有很多江浙沪的投资人,来到瑞丰达的办公室了解情况。他们投资的手笔都挺大,少的投资300多万,多的高达几千万。据有关媒体报道,现场的投资人,总共投资额有将近1个多亿。瑞丰达的产品,4月份就已经出现兑付困难,5月份老板跑路到了英国,现在已经失联。瑞丰达的幕后老板叫孙伟,他的妻子李敏是日赢投资的董事长,瑞丰达具有私募基金牌照,可以直接募集资金,瑞丰达和日赢相互配合,共同圈钱。孙伟和李敏,为了圈投资人的钱,精心设计了一整套流程,和杀猪盘一模一样的套路。他们搞钱,总共分四步。
第一步:制造高收益假象
瑞丰达发行了70多个产品,很多产品买入的是流动性差的新三板,通过拉高股价,造成高收益率的假象。瑞丰达时瑞一号,收益率高达8倍;瑞星三号收益率125%,瑞星二号67%。在现在这种投资行情,这样的收益相当炸裂,没几个投资人能顶得诱惑。
第二步:建老鼠仓
孙伟会利用自有资金,安排好账户,提前买入新三板的一些股票。
这些股票没有流动性,平时没什么交易量,有些股价很低,基本上没有什么价值,属于垃圾中的战斗机。
孙伟买入这些垃圾股票,并不是看好这些公司,而是为了套现和制造虚假收益做准备。
第三步:套现
孙伟通过瑞丰达募集到资金之后,就利用基金的钱,去购买提前建仓的新三板股票。由于新三板股票没什么热度,没有人关注,也没什么交易量,只要有大笔资金进入,股价立马起飞。比如他们操纵的农匠科技,几个月前每股才0.14元,短短几天,成交1个多亿,股价就拉到了60元。这个时候,孙伟之前买入的老鼠仓,就直接高位卖给了自己的基金,完成了高位套现。通过老鼠仓,孙伟神不知鬼不觉,就把基金监管账户的钱,套到了自己的私人账户。同时,基金边买边拉新三板的股价,看起来基金的收益很高。但这是空中楼阁,一旦投资要赎回,基金要抛售股票,股价就会崩盘,收益率立马归零,甚至是负的。
第四步:跑路
孙伟和李敏早就做好了跑路的准备,4月份出现部分产品无法兑付的情况,5月份他们就跑到了英国。
四、新三板高位接盘骗局的维权难点分析
最近一段时间,新三板高位接盘的案件层出不穷,好多人咨询我如何维权,结合私募基金跑路一案,又看到了新三板高位接盘的套路,这说明新三板高位接盘的套路已经被他们专业金融人士用烂了,而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居然还不知道,这么多投资者被骗,居然还相信他们持有的新三板股票能够转板,从而实现大翻身,自己赚一笔,结果却是高位被套,自己接盘之后,根本卖不出去。
根据我的维权经验,这类案件的难点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1、缺乏关键证据。很多人投资新三板的股票,都是被诱导去投资的,他们自己根本不知道要投资新三板股票,也不知道投资哪一支,这些都是被网上的骗子诱导,他们告诉受害者买哪一支,什么时间买,他们才买的。更有甚者,在普通老百姓没资格买的情况下,他们帮助受害者注册一家公司,然后以公司名义去买,成为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就不受普通投资者那种限制,这是投资者适当性的问题。
有些受害者一开始的时候,不知道被骗,所以,这些聊天记录都删掉了,删掉了,就没有这些证据,那就没办法维权了,因为证明不了自己是别人让买的,而不是自己买的。所以聊天记录是关键证据,没有这些证据,那根本没办法维权。
2、不能找到骗子的真实信息。有些人被骗了,去维权的时候,才发现根本不知道骗子是谁,网上联系的人全部失联,想去维权都不知道找谁,这才是此案的关键。也就是说想维权,必须知道骗子是谁才能维权,否则如何维权
票的人,起诉之后申请法院调取这些人的相关信息,然后追加被告。这才是我们维权的关键,所以聊天记录是关键。
3、无法证明骗子和相关上市公司的股东合谋诈骗。如果能够证明是诈骗的话,警察直接立案侦查了,这没什么可说的。正因为证明不了,所以受害者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权。这也是目前我们的新三板制度存在的巨大缺陷,让骗子钻了空子,而且受害者还无法维权,或者说很难维权。
另外,他们怎么合谋的,作为受害者或第三者根本不可能知道的,我们作为受害者只能是通过其后续表现以及我们自己知道的一些情况,得出骗子和新三板公司之间的相应的关联,至于这种关联是什么程度,对方有没有过错,是不是故意或恶意为之,也就是恶意接盘,只要能够证明他们有过错,就可以让他们进行赔偿。
4、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这是我们新三板或北交所,目前对相关欺诈发行或高位接盘等情况如何维权,都没有相关的规定,当然如果存在欺诈发行的情况,受害者可以参考A股市场的相关规则,但高位接盘这种情况,你可无法参考。
A股市场的高位接盘,需要很大的资金,涉嫌操纵股价,这个很难操纵。但新三板就很容易操纵,不需要太大资金,但同时,作为受害者你也很难证明他们在操纵。相关的监管制度以及公开制度需要去完善,监管机构应该对此也是明知的。
5、监管机构监管不到位。高位接盘以后,很多投资者想到的是去监管机构投诉,但投诉的结果都一样,就是无法证明他们存在操纵股价,也就是无法证明是高位接盘,所以,投诉的方式很难解决受害者的亏损问题。
6、警察对这类案件基本不立案。为什么不立案,理由都一样,那就是受害者自己自愿交易的,而且是正规市场,所以不会立案侦查。那剩下的只能靠受害者自己维权了。
五
当遇到了诈骗案件,第一时间报警是大家的通常做法,在警察不立案的情况下,再考虑其他维权途径,对于新三板股票诈骗案件,警察通常会认为是正常的投资损失,不认为是诈骗,所以不予刑事立案。当然也有刑事立案的,毕竟是少数,立案的结果也是追究的非法经营罪的刑事责任,而不是诈骗罪的刑事责任。这有什么问题或不同吗?
1、为什么定非法经营罪,而不是诈骗罪?对于这两个罪名,刑法中的规定是完全不同的,非法经营罪是不会退赃的,诈骗罪是要退赃的,这是根本不同。当然实践中有些地方虽然定的是非法经营罪,也退赃了,但这属于个例,不具有普遍性,很多地方还是不退赃,甚至检察官或法官直接认定非法经营罪没有受害者,既然没有受害者,有的只是参与者,这种情况下,没有受害者怎么会有退赃呢?
笔者认为,这类案件之所以定的是非法经营罪而不是诈骗罪,最重要的地方在于买的是新三板的真股票,买股票的行为也是通过证券公司开户,履行的都是正常的程序,至于这些程序中有没有过错或违规,再另论,因为即使程序有违规,也不代表买的股票就是无效的,买的新三板股票这个肯定是有有效的,毕竟,你投资之后,你真的成为了这家新三板公司的股东,甚至是前十名的股东。这投资亏损不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所以不是诈骗罪的手法,虽然他们客观上都是占你受害者的投资款,或者说主观上他们确实有非法占有受害者投资款的故意,但主客观无法统一,所以定诈骗罪就有些问题。
非法经营罪的管辖通常而言是非法经营所在地的公检法来处理,在受害者或投资者所在地的警察是没管辖权的,这与诈骗罪也是不同的,诈骗罪的管辖所在地是在哪里被骗的,哪里的公检法来管,通常是受害者所在地的公安来管。这也本质不同,所以当受害者本地的警察都不立案侦查的话,那么其他地方的警察更不会立案侦查。这也是基本的问题所在,这是很多受害者无法立案的根本原因。在多数不会刑事立案的情况下,受害者只能诉讼维权。
2、如何诉讼维权?
对于这种高位接盘骗局,如果警察不立案,不抓人的情况下,我们受害者如何索赔呢?笔者认为,首先我们应该找荐股的一方进行索赔,同时,要求庄家或资金方一起来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荐股一方无法提供庄家的名称或姓名,那么我们作为受害者只能起诉荐股的一方。
何去找到这些散布信息的人,就成了此案的关键。一种情况下,可能需要报警才能解决,让警察根据聊天记录等相关线索,去找到幕后黑手。那还有一种情况,你作为受害者去报警的时候,警察根本不受理。
这类案件,想打赢官司必须有充分的证据,也就是当时荐股的聊天记录必须要有,还有你的银行流水,股票账户持股情况等,这些证据能够证明你是高位接盘的受害者,这个时候就可以进行索赔了。
通过本文的案例,我们可以知道,这些荐股方和资金方或庄家是共同分赃的,当我们要起诉这些荐股方的时候,如何找到这些荐股方的真实身份,就成为了此案的关键。有些受害者可能会有相关荐股老师的真实身份,有的可能会有相关公司的信息,有些可能会有网络大V的信息,有些聊天记录中提到了相关真实信息,这些信息都会成为追究对方民事责任的关键。如果没有这些信息,那么你根本无法维权。
所以,作为受害者,一定要收集一切有用证据指向骗子本人,也就是其真实身份。诉讼维权是一件非常专业的事情,建议还是聘请专业人士来维权比较好。
3、如果是机构户,如何诉讼维权?
实践中,笔者处理的或接触的案件中,有几个都是机构户,也就是说投资新三板的是机构即公司,而不是个人,由于个人不符合条件,所以这帮骗子就给投资者注册一家公司,然后受害者以公司的名义去投资新三板,最终成为接盘侠,而被骗。
对于机构户,作为受害者,维权的线索更多一些,比如注册公司的人、代办费的收款人、开通机构户的审核人,以及证券公司在审核机构户的时候有没有过错等,这些都成为受害者维权的线索。机构户要求注册资本必须实缴,但投资者个人根本没钱实缴,那么证券公司在开户的时候有没有过错?审核是否通过?这都是问题。因此,受害者维权的线索更多,相对而言,维权更容易成功。
4、如何向监管部门投诉?
有些人可能会通过向证监会进行举报的方式来解决,但这种方法在实践中的作用有限,在你没有明确证据的情况下,相关监管部门也无法去查明相关情况,因此也无法解决受害者的损失问题。监管部门只会让受害者去报警解决,因为监管部门没有刑事侦查权,只有监管权。因此,想通过投诉来解决赔偿问题基本不可能,最终如何赔偿,是否赔偿,赔偿多少,最终都需要司法途径来解决。
非法荐股是一种违规行为,也是一种非法经营行为,更是一种侵权行为,相关人士没有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从事这种行为,那肯定是违规的,利用这一点,受害者就可以要求非法荐股的一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至于如何承担责任,承担多少责任,则由司法机关根据相关方的过错大小来最终确定。
只要你买的是真股票,相对还好维权,最难的是假股票维权,也就是你买的是假股票,资金根本没有进入股票市场,纯粹是进入了一些皮包公司或个人账户,这种情况下,是最难维权的。在警察不立案的情况下,只能按照资金流向去追、去维权。
对于,新三板诈骗的维权,本文论述的相对比较详细,涉及到了各种情形,希望对投资者有用。这类案件的维权,相对比较专业,毕竟骗子处心积虑的给受害者设套,受害者进套之后,在证据也不太充分的情况下,想解套其实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因此,还是需要专业人士的帮助,这类案件的维权本身就很困难,这也是事实。
我们都理解,任何人在被骗之后,都会非常难过,特别是在被骗金额巨大的情况下,整个人生都会改变,有些人一辈子都走不出这个心理阴影,笔者作为专业的维权人士,接触过很多受害者,从他们身上得出的经验就是,只有坚持维权,不放过任何一个骗子,只有这样,自己后半辈子才会走出心理阴影,否则自己的后半辈子只能在悔恨中度过。因此,被骗之后,只有坚持维权才是唯一出路。虽然维权很难,但别无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