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关注我们国华网安索赔案传来捷报

继起步股份、聚力文化纷纷胜诉之外,近日又一支股票索赔案传来好消息。公开消息显示投资者诉国华网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迎来新的进展,深圳中院判决投资者一审胜诉,公司需向股民赔付损失部分。值得注意的是该案与《2021年度业绩预告》中财务数据出现重大偏差有关,本案是无行政处罚被判决胜诉的案例。

业绩方面,根据国华网安10月28日发布的三季度业绩公告,前三季度营收约8055万元,同比减少4.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3520万元,同比增加37.99%。根据业绩来看,目前公司业绩虽处于亏损,但运营状态平稳。

此前因业绩预告不准确被出具警示函

先来梳理国华网安为何被投资者起诉,2022年11月15日,国华网安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翔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陈金海先生于近日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黄翔、陈金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深圳证监局查明:2022年4月28日,国华网安公司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对2021年业绩预告大幅修正,修正之后由盈转亏。经查,公司在2021年度业绩预告编制过程中,未审慎确认收入并考虑子公司商誉减值的影响,导致公司2022年1月26日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出现重大偏差。

此事一出,对公司的股价造成了不小的影响,不少投资者受损,随后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起诉该上市公司。

哪些投资者可维权

根据法院判决可索赔区间为2022年1月26日-2022年4月27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一审胜诉对后续同类型案子有着重要意义,适格投资者还可加入维权,投资者可在“股民索赔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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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网安三季度净利亏损,投资者一审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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