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19)沪 74 民初 1049 号】,一审判决结果如下:

1、被告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周向东支付投资差额损失人民币 155,538.88 元,佣金和印花税人民币 233.31 元;

2、被告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李淮川支付投资差额损失人民币 72, 元,印花税损失人民币 72.19 元;

3、被告中安消技术、招商证券、瑞华会计师对被告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在2014年6月11日到2016年12月24日之间买入中安消股票,并且在2016年12月2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者。

ST中安(600654)发起索赔。

投资者索赔需要的基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开户申请表或证券开户确认单(需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3、买卖相关股票的对账单原件(每页均需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关于ST中安(600654)诉讼结果  股民应如何操作挽回损失

索赔登记方法: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王虎律师 证券诉讼项目 现开放投资者索赔登记,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自即日起,在股盾网(lawyerwh.com)页面“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损失情况,参加维权索赔征集(网址:www.lawyerwh.com)。或直接微信、电话联系王虎律师:13538024498(手机点此处拨号),办理索赔征集报名事务。

索赔登记入口

第一步,打开索赔登记网页,向下拉到“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股票损失情况。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索赔登记入口

第二步,提交后会提示“登记成功”,索赔登记成功,后续按律师提示办理即可。


微信联系王虎律师,可以咨询相关索赔登记情况。


联系我们:

王虎 律师

股盾网证券诉讼律师团队

电话/微信:13538024498

索赔登记网址:http://www.lawyerwh.com   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快递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桥万安路132号万丰城1楼

微信扫码联系 王虎律师 办理股票索赔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