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余以墨
抚钢(600399)两家公司的索赔行动,逐渐出现明朗态势。
ST中安股民一审胜诉,多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2019年5月31日,ST中安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随着这一处罚落地,上市公司ST中安、中安消技术以及ST中安控股股东中恒汇志、作为中恒汇志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的涂国身,都将被投资者送上被告席。
中小投资者诉ST中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在7月份首次开庭审理3个月后,迎来了一审判决。根据公司此前发布的一审判决公告显示,上海金融法院判决ST中安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应当向原告周向东支付投资差额损失155538.88元,佣金、印花税233.31元;向原告李淮川支付投资差额损失72元,印花税损失72.19元。
值得留意的是,一审法院同时判决,被告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招商证券、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ST中安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此,上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一点也对股民十分有利。“考虑到ST中安目前较差的经营情况,多名被告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有利于股民获赔。”
在2016年12月25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参与诉讼索赔。
公司三季度业绩向好,ST抚钢股民仍可加入索赔
此外,同为A股上市公司的ST抚钢,则是于2019年12月26日晚间公告收到证监
根据ST抚钢最新22万元。
争议,股民胜诉可能性较大。
57%,索赔事件不会对公司造成太大影响,股民可以放心参加诉讼索赔。”
《投资快报》记者提醒,ST抚钢案索赔区间是:在2011年4月14日-2018年1月30日(含当天)期间买入,并在2018年1月3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参与诉讼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