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太安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6月6日,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 公告中显示:

1.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证券简称:*ST太安,证券代码:002433。

2.公司股票于2024年6月14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4年7月4日。

3.退市整理期间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首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

4.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5.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而在此之前,太安堂及相关当事人于2023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1号)。经查明,太安堂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太安堂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太安堂2018年至2021年各年度分别虚增利润65,996,384.68元、143,712,582元、115,928,145.58元、103,,525.66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0.08%、115.79%、304.72%、12.25%,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太安堂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18年至2022上半年,太安堂及其子公司通过预付设备采购款、预付药品采购款、支付林下参采购款等多种方式,与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2018年至2022年上半年资金占用发生额分别为64,846,419.70元、205,265,742元、276,554,699.08元、269,269,391.59元161,129,919.70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净资产的1.22%、3.80%、5.10%、5.87%、3.61%。 太安堂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以上事项,也未在2018年年报2019年年

证监局决定:一、对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20万元罚款;二、对柯少彬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20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300万元罚款;三、对余祥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四、对焦宝元、柯少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五、对宋秀清、谢成松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ST太安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可以参加索赔:

1、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15日间买入002433太安堂,且在2022年6月15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者。

2、2019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28日间买入002433太安堂,且在2023年5月5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者。

ST太安违规依据:

2023年9月15日太安堂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3023号)。

2023年12月1日太安堂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3〕40号)。

2023年12月26日太安堂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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