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证券法学术论文

目录与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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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动态关注彭冰、冯果、邢会强、缪因知、汤欣、陈洁、刘燕等教授在证券法领域最新成果。>>文章整理:王超,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硕士研究生。转载请注明出处。照片选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12

护盘式股份回购制度的演进及其设计——基于证券市场异常波动应对的视角

【作者】李振涛,法学博士,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科研流动站博士后【期刊】《政法论坛》2016年第4【摘要】护盘回购作为上市公司应对证券市场异常波动路径依赖的生成,体现了证券市场参与者应对市场风险局限的内在表诠,是上市公司及公共权力推动的结果。受公司资本制度进化、美国护盘回购经验等因素影响,护盘回购在不同法域呈现多样性特征。但护盘回购与操 纵市场行为存在法律逻辑上的悖论。应比较借鉴域外护盘回购的法律规制技术,坚持兴利除弊的原则,完善我国的护盘回购制度,以更好地发挥其价值功能。【关键词】护盘  股份回购  信息披露  市场操纵12股票报价排序信息的法律性质探讨——以上海股民起诉上交所信息公开被驳回一案为例【作者】王茜,北京大学法学院2014级金融法方向法律硕士【期刊】《金融法苑》2016年总第九十三辑【摘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证券领域如何适用的争论一直层出不穷,本文以201510月上海一中院驳回上海股民起诉上交所信息公开一案为例,分析上交所是否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适用对象及股票买入时报价排序的信息是否属于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结合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司法实践,文章认为上交所可参照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但股票报价排序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证券法》要求信息公开的范畴。对于本案中散户多次下单未买到股票一事,其可行的救济途经是根据他和券商的委托代理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起诉券商,要求券商承担代理人责任。【关键词】报价排序  上交所  政府信息公开  委托代理12论证券市场公开承诺的监管【作者】杨海静,天津工业大学文法学院讲师;万国华,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期刊】《证券市场导报》2016年第8【摘要】证券市场公开承诺的监管应在类型化的前提下依对公众之单方允诺之法理逻辑展开。该类承诺究其本质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私的法律关系,却由于证券市场的特殊性,超越了相互制约和自主抗辩的私法自治理念,具有了外部监管和强制监管的正当性。公开承诺的监管体系和制度承袭了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的特征,表现为政府监管强势,自律监管较弱。《证券法》修改在构建公开承诺的监管制度时,应强化交易所一线监管,将有限的政府监管放在利用公开承诺实施欺诈交易的行为上。【关键词】公开承诺  允诺禁反言  单方允诺  反欺诈原则1从二元走向统一:我国证券信息披露规则修订的逻辑进路【作者】刘志伟,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期刊】《证券法律评论》2016年卷【摘要】信息披露规则的二元化表征与类似的“参见引证”条款的尚不完备,共同导致信息披露的要求被简单地重叠设置。在信息等值理论的支撑下,信息披露规则从二元走向统一已经在域外国家得以实现。为减轻发行人的信息负担和避免证券市场信息的繁冗,我国证券信息披露规则应从而二元走向统一,不同层次资本市场须建立统一的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并建立可将持续信息披露报告参照纳入初始信息披露报告相关内容之“参见引证”条款的适用规则。【关键词】信息披露  二元割裂  信息等值   综合披露 12香港证监会代表投资者索赔诉讼案例分析与借鉴【作者】章武生,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成谦,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期刊】《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6年第4期【摘要】香港证券市场无论是国际化、规范化程度还是市值规模均居世界前列,香港证监会的监管在国际上也享有盛誉。近年来,香港证监会通过对内幕交易、虚假陈述责任主体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成功地为大量投资者挽回了经济损失,维护了证券市场秩序和投资者信心。目前,香港与大陆地区 证券市场的联系已非常密切,两地监管和投资者救济制度的尽可能接轨会相当有益。因此,通过对香港相关典型诉讼案例进行介绍和分析,可以为内地证券监管的立法完善提供参考,从而为当今大规模证券侵权的司法救济制度建构提供借鉴。

【关键词】香港证监会  证券市场监管  投资者索赔  公益诉讼  集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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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服务机构IPO 监督机制研究

【作者】侯东德,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薄萍萍,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民商法专业博士生【期刊】《现代法学》2016年第6期【摘要】证券服务机构在IPO过程中承担核查、验证、审核义务,客观、公正的证券服务机构对于公司证券市场价值准确定位、公司治理结构优化以及风险防控的作用不可小觑。但是通过实证样本分析发现,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服务机构违法违规问题频出。一方面原因在于外部市场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则受法律与制度规定中证券服务机构角色错位的影响,最终导致其应然价值的迷失。在全面推进IPO注册制改革的新形势下,证券服务机构需从理论与实践中重塑“委托—代理”关系,建立诚信系统、完善诉讼机制,创建证券服务机构增强自我约束的多元路径。【关键词】注册制   证券服务机构   角色错位  投资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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