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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越(维权)(海越能源)涉嫌信披违规被警示,投资者或可索赔。
2023年6月6日,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海越、海越能源)发布收到《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ST海越维权入口)
经查,海越能源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及时披露。2022年,公司存在通过供应商与控股股东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下称铜川汇能鑫或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的情况,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2年度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金额5.54亿元,2022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1.98亿元,2022年期末资金占用余额3.56亿元。海越能源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23年4月底,资金占用款项已归还。2、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未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按照业务实质对公司2022年部分贸易业务采取净额法确认收入,导致公司 2022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存在营业收入错报的情形。我局决定对海越能源、铜川汇能鑫、王彬、曾佳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海越能源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浙江证监局给予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依据司法解释,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正在代理ST海越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
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ST海越股票,且在2023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符合索赔条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网上公开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维权)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