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7月10日,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布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国新证券作为中交地产发行的“21 中交债”、“23中交01”、“23 中交 02”、“23 中交 04”和“23 中交 06”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代表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持续密切关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告,2024年7月5日,中交地产董事会披露诉讼事项,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原告为云南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为昆明中交东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原告主张昆明东盛未偿还贷款本金25,454万元及利息。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影响尚待进一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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