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6日,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对担任罗普特公司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会所)作出行政处罚。
证监会认定,上会所在罗普特2021年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作出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共计1,509,433.96元,并处以3,018,867.92元罚款(“没一罚二”)。
2023年10月31日晚间,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罗普特)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州市金溪县、贵州省都匀市、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等地3个项目与客户签订3份供货协议,合同金额合计241,763,705.71元。2021年,罗普特及全资子公司罗普特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就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6个项目以及贵州省都匀市项目与客户签订3份供货协议,合同金额合计148,731,742.96元。
事实上,相关商品的控制权在罗普特确认收入时并未转移至客户。同时,除按照供货协议约定交付相关商品外,罗普特还须提供项目方案设计、组织项目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配套服务。
,560.55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5.42%,虚增2021年利润总额20,747,357.66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0.41%;虚减2022年利润总额73,100,883.73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30.84%。
2023年6月20日,罗普特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按照公司“社会安全系统解决方案销售”模式,即以项目最终客户验收报告时点为收入确认时点标准,对上述项目相关定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更正。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监管局对罗普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同时,对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罚。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罗普特股票(688619),并在2023年5月17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选择起诉索赔。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重大性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公开资料显示,罗普特是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于2021年02月23日上市交易,主营业务是社会安全系统解决方案的设计和实施、安防视频监控产品的开发和销售、运维及其他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