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金融界8月21日消息,ST瑞科公告,2024年5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24]42号)。根据该决定书,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5月二个月后及时提出申请,争取尽早撤销风险警示。同时,公司也正在加强关于合规管理等事项的学习和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经营管理水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9 条的规定,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直至披露财务会计报告更正公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等文件。


ST瑞科: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正进行财务会计报告追溯重述和专项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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