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投资者朋友、各位股民朋友:
2024年4月30日,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银江”或“银江技术”)发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其中载明:1、银江技术于2023年度向杭州翎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翎投科技)转出资金累计51,823.66万元(呈现季末资金流入,季初资金流出),年末余额1,308.54万元。部分资金由募投专户转出至第三方再由第三方转入翎投科技。我们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银江技术公司与翎投科技之间发生大额资金往来的真实目的和性质、两者之间存在何种关联关系,以及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2、银江技术公司2023年度涉及诉讼判决书显示,银江技术公司部分案涉供应商诉请的工程款、服务费金额与银江技术公司已确认的应付款存在较大差异,银江技术公司未能对相关项目成本费用差异作出合理解释。
综上所述,我们初步判断ST银江的行为已构成虚假陈述,并推测ST银江可能涉嫌重大关联交易及/或财务造假行为,以上披露的两份公告足以构成揭露,股价波动亦能印证其行为构成了虚假陈述。
【索赔条件】
结合上述基本事实,我们初步认为,满足如下条件的投资者,可以考虑索赔,供您参考:
2024年4月29日之前买入(含当日),并于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
仅供参考,最终以法院实际认定为准。
【索赔方案】
采取固定收费方式;
投资者权益保护团队由马述损害索赔,获得大量胜诉或获赔调解案例。相信我们一定能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