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辰股份688500维权案取得实质性进展,法院委托第三方机构已完成对原告投资损失的核定。根据核定结果和案件事实,我们认为对股民非常乐观。我们另外还有批量案件在诉讼中,如已委托我们,尚未有结果的请耐心等待。维权仍在进行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股民可以报名:
回顾本案,2023年12月23日,慧辰股份688500公告称收到了北京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9号)。证监局经调查认定:
2017年6月,慧辰股份收购信唐普华48%的股权,信唐普华成为慧辰股份参股
(一)《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
2018年,信唐普华通过签订无商业实质销售合同的方式,在4个项目中虚增收入和利润,综合考虑坏账损失、减值等因素影响,导致慧辰股份2018年虚增利润555.31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33%。2019年,信唐普华等通过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的方式,在5个项目中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慧辰股份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721.70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88%;综合考虑坏账损失、减值等因素影响,虚增利润1,785.88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5.16%。
润6,096.1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0.69%。
(三)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1年,信唐普华等通过虚构与第三方业务、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的方式,在6个项目中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慧辰股份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2,424.13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09%;综合考虑坏账损失、减值等因素影响,虚减利润1,721.1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6.45%。
(四)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受2018年至2021年相关项目影响,慧辰股份2022年多计坏账损失、商誉减值等,虚减利润10,496.2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49.84%。
据此,证监局决定对慧辰股份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慧辰股份股民起诉到法院,当前正等待法院审理。符合条件的股民可以报名参加维权,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委托我们,我们可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只有实际拿到赔偿款之后才会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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