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兵/漫画
证券时报记者 孙宪超
春节期间,证券市场中的股民维权索赔方面传来一系列最新的进展:文峰股份投资者索赔案将于2月20日开审,大智慧投资者索赔案已经确定将于3月开庭,上海物贸证券虚假陈述案一审判决13位股民胜诉获赔150万元……
表示。
文峰股份投资者索赔案
将于2月20日开审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对文峰集团、陆永敏、徐长江等也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根据《司法解释》及相关公告等材料,在2014年12月23日到2015年12月21日之间买入文峰股份,且在2015年12月21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存在投资差额损失的投资者,即符合起诉的条件。
“我们近期已经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举证通知书和告知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等材料,该案将于2017年2月
资料显示,2015年12月,文峰股份的股东人数大约为20万名,根据股价走势,符合索赔条件的股民不在少数。但绝大部分投资者根本不知道自己符合索赔条件,有些投资者则担心需要投入大量时间、精力和金钱,维权成本高企,导致得不偿失。
似案件实践中有着较高的胜诉率。”刘国华称。
大智慧投资者索赔案
确定将于3月开庭
备受关注的大智慧(601519)投资者索赔案确定将于3月开庭。
“近期收到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开庭传票和举证通知书,该案将于2017年3月14日上午九点在上海一中院第二十四法庭开庭审理。”刘国华介绍说。
2016年7月,中国证监会公布〔2016〕8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大智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张长虹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王玫、王日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对洪榕、郭仁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张婷、沈宇、林俊波、胡润、毛小威、宓秀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李皎予、申健、杨红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股票,并且在2015年5月1日之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该股造成亏损的投资者,均可向大智慧等违法主体提起索赔。投资差额损失计算标准为:5月1日至5月27日卖出的,以实际损失为准(期间最低价为24.42元);5月27日之后卖出或者持有至今的,以买入均价减去27.58元的基准价来计算投资差额损失。
上海物贸索赔案一审
判决股民获赔150万
上海物贸(600822)证券虚假陈述案传来最新进展,一审判决13位股民胜诉获
回溯此前的公告,2015年6月12日,上海物贸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处罚认定:2008年至2011年期间,上海物贸全资子公司上海燃料采用多种方法少结转成本、虚增年末库存,导致上海物贸2008年至 2011年年度报告(合并)中资产和利润总额虚增,成本虚减,存在虚假记载。
而根据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处罚公布后,我们率先代理全国首批投资者起诉上海物贸,上海二中院一审判决上海物贸赔偿13位股民150万元,目前案件正在二审中。”表示,根据一审判决,在2009年3月17日至2013年10月11日期间买入上海物贸A股(600822)或物贸B股(900927)股票,并在2013年10月1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