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人
家中都会备有一个小药箱
尤其是家里有老人、小孩
常常储备了一些感冒药、肠胃药等
以备不时之需
然而,药品的保质期问题
常常被人们忽视
尤其是当药品刚刚过期几天时
很多人会抱有侥幸心理
认为影响不大
可以继续服用
那么
过期了一天的药
还能吃吗?
过期药真害人
据报道,家住上海的刘先生前些天感冒发烧,翻出家中小药箱里的退烧药布洛芬,服下后不仅烧没退,还出现了腹泻、头晕、呕吐的症状,家人赶紧送他去医院急诊。医生紧急对症处理后,询问他服用的药物,拿来后发现,已经过期半年多了。
“食品过期了都知道不能再吃了,药过期了怎么就不注意呢?真是太大意了。”刘先生后悔不已。
有的人认为,过期药如果过期的时间较短,不妨留在家中,万一到紧急时刻,没准还能“发挥余热”。其实,这种观念是错误的,有相关专家指出,药物过期可能产生有害物质,即使未拆封,过期药也绝对不能做应急用。
没过有效期≠没过期
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药品有效期指的是药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合格质量的期限,药品有效期是保证患者药物使用安全的保证。
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对它的解释是:药品包装上标注的允许使用日期,是指该药品在规定条件下储存时,被批准的使用时限;在此日期之后不得使用。
在药品的说明书上,会标明需要冷藏、需要遮光、需要阴凉保存等。比如,一瓶50片装的药品开封以后,可能会出现潮解、霉变、氧化,发生理化性质的变化,同时可能会被微生物污染,开封以后建议大家使用6个月之内服用完成。还有一些“救命药”,比如冠心病患者家中常备的硝酸甘油,就有十分严格的储存限制。
硝酸甘油和硝化甘油、炸药的成分是一样的,它特别怕光,怕氧化。这样救命的药,如果保证不了它的质量,不仅达不到救人的效果,甚至可能起到反作用。因此临床上一般建议,硝酸甘油应当每3个月换一瓶新的;如果开封以后,每月要更换。
除了失去药效外,很多过期药还会产生有毒物质。比如:
● 硝普钠降压药,可能会产生剧毒的氰化物;
● 过期的四环素60%会分解成有害物质,会损伤人体肾脏的肾小管细胞,导致酸性物质不能排出而引起酸中毒;
● 中成药存放时间过长会发生霉变;
● 一些挥发性强的药品会成为过敏原,引发过敏反应,严重者导致过敏性休克。
因此,药物即便过期了一天也不要吃,无论药品外观有无变化,只要过了保质期,就一定要处理掉过期药品。
而开了封的药,使用时限又会大大缩短,不一定非要放到有效期,因为药品的有效期并不等于它的使用期限!
来源:河北省消保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