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股民索赔平台股票索赔消息,ST天山自2021年4月9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后,投资者索赔随即启动,案件由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在经历了立案、开庭等一审流程后,近期,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ST天山投资者索赔案件的一审判决,投资者获得了胜诉,ST天山需要赔偿投资者投资损失。
根据判决书显示,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投资者在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之间买入ST天山股票,在揭露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天山股票造成的损失与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存在关联,并请第三方对损失差额进行认定,最终法院一审按照第三方测算金额进行了判决,要求ST天山赔偿投资者投资损失。
ST天山近年来业绩表现不佳,此前ST天山发布的2022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300万元至4200万元,上年同期为亏损2730.26万元。报告期,公司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司活畜业务收入下降较多。
9年1月23日之间买入天山生物,且在2019年1月24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天山生物的亏损投资者可以通过股票索赔参与索赔。
目前ST天山索赔投资者已经一审获得胜诉,不过案件尚需二审。此外,ST天山投资者索赔案件的诉讼时效是行政处罚下达后三年,目前诉讼时效已经过了两年左右,诉讼时效仅剩余一年时间,想要参与索赔的投资者需抓紧时间。
附图:ST天山投资者索赔案件一审判决书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