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5 日,东方集团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11 月 4 日、11 月 5 日股票交易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自查,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外部环境未发生其他重大变化。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问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股价敏感信息或者可能导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其他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值得关注的是,2024 年 6 月 21 日,东方集团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此前在 2024 年 6 月 18 日,东方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子公司在关联方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 16.4 亿元存款出现大额提取受限情形。
控股股东,有可能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股价受存贷危机影响下跌,股民无端遭受损失,可以向上市公司发起索赔以挽回损失。凡是在 2024 年 6 月 18 日晚间收盘时仍然持有东方集团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 ” “(: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东方集团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 591 条,著作权信息 2 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 2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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