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北京的李先生遭遇了一场突如其来的“房产风波”。他在社交媒体上发文称,自己于2016年在海南省海口市购置了一处房产,一直空着没人住。2025年1月5日他收到法院的公告告知该房产“将被执行法拍”。
取得联系,法院核实后致歉,1月8日解除了对李先生房产的查封。虽如此,但李先生仍然感到不解,“到底哪个环节出问题了?”李先生希望法院尽快出具对整个事件的调查说明及处理结果。
海口买的房子空置许久
忽然被法院告知“将法拍”
北京的李先生在网上晒出了他收到的一份来自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的公告,公告中显示,他在海南海口购置的一套房产将被法拍。李先生感到很震惊,“这是我在2016年买的房子,常年空置。2025年1
李先生收到法院的公告告知他房产将被法拍
一起经济纠纷案的被告人和李先生同名
1月7日,李先生
对于这番操作,李先生感到十分不解,“如果物业没发现法院的查封和法拍文件,可能明年我再去的时候,房子就已经易主了,想想都后怕,居然能出现这种事情!我需要一个解释,也是给广大在海南的购房者一个交代。”
李先生当天晚间写下网帖《谁动了我的房子》发布于社交平台。不少网友也提出疑问,“这么大的事情怎么能弄错?查封房屋时没有核对吗?”“需要查查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为何会产生如此错误?
法院回应:紧急查封时出现疏漏
对于此事,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致电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询问情况,法院回应称:由于李先生和一起经济纠纷案的被告人同名同姓,所以法院误将李先生的房产查封,“李先生收到的公告是在处置房产之前张贴的,是征询房主是否有异议的公告,不是房子立马就执行法拍了,这只是第一步,如果房主提出异议,那连房产评估都不用了,所以房子实际上还没有执行法拍程序。”
那么当时为什么会误判呢?查封房屋时法院没有核对房产信息和身份证吗?法院工作人员说:“当时案子比较多,情况紧急法院立即查封了,因此在这个过程里产生了错误。”
,法院工作人员去小区张贴了房产情况说明,说明上写道:“所有产权人在本院并无涉诉案件”,并去物业解释了房屋情况。另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解除查封手续会邮寄给李先生,但因为需要经过法院审核和裁定,防止再出现错误,可能会在一个星期内寄出,同时将会就此事深入调查,找到出错环节及相关责任人。
法院工作人员去小区张贴了房产情况说明
法拍前法院应调取房产的基本登记档案
事情发展至今,李先生表示暂时对哪个具体环节
北京市中心调取房产的基本登记档案,用于判断该房产是否属于被执行人所有,法院不能拍卖案外人的财产。需要尽可能全面地披露法院房产的信息,如房屋结构是否被改动、装修实际情况等,让竞拍人全面了解房产真实状况。二、产权瑕疵风险:对于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纠纷、是否为小产权房、土地性质等关键产权信息需要着重披露。
李先生遇到面的抚慰,如果真要赔偿,也可以尝试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去主张,法律依据是《民法典》中侵权篇的相关规定。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 记者 张冰晶
(来源:扬子晚报紫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