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粤传媒(维权)(002)正式处罚落地,股民索赔通道开启 来源:搜狐网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粤传媒,002)在“五一”放假前的最后一天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中表示,粤传媒(002)在2021年4月29日收到了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9号)。
依据行政处罚书内容,经查明,粤传媒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粤传媒收购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
二、粤传媒信息披露违法的情况:
(一)香榭丽通过制作虚假合同虚增收入的基本情况;
(二)香榭丽为叶某 2000 万元个人债务提供担保情况;
三、粤传媒及相关人员责任认定:
(一)粤传媒是粤传媒收购香榭丽事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主体;
(二)粤传媒是粤传媒 2014 年年报、2015 年半年报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主体;
(三)赵文华是对粤传媒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四)陈广超是对粤传媒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责令粤传媒改正,给予粤传媒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的罚款;同时给予赵文华、陈广超警告,并分别处以 30 万元的罚款。
情况,初步判定索赔条件为:在2013年10月28日到2016年10月20日之间买入粤传媒(002)股票,并且在2016年10月2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粤传媒(002)股票的投资者有望索赔。
欲索赔股民可准备以下资料:
1、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查询统计期间,从第一次买入到全部卖出或打印之日为止)
2、身份证复印件
3、起诉状等材料
注:股民在成功获取赔偿金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获赔成功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