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导读:

投服中心,全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是于2014年12月注册成立的证券金融类公益机构,归属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投服中心是公司制法人单位,有5席股东,分别是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A股市场有一位小股东不太“安分”。他买下A股几乎所有三千多家公司的股票,虽然每只股票持股仅一手,但哪哪都有他的身影。

他查阅了沪深A股每一家上市公司的章程,给公司写函,质询为什么不现金分红,为什么给董监高设“金色降落伞”;他奔赴全国各地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当场发问管理层,为什么不给小股东发言的机会;最受瞩目的是他频繁出现在上市公司重组说明会上,质疑公司是否虚增估值,紧盯可疑的业绩承诺,质问大股东是否“忽悠”广大中小投资者……

上市公司不高兴了。有的说,你就持有100股,来捣什么乱;有的说,你为什么查我们不查别家,是不是有问题?投行、中介也不高兴了。有的说,你这不是断我们财路么,桌子底下那点事全给翻出来了;还有的说,已经定了的重组项目,都被你搞黄了!

没错,过去的一年时间,这个单只股票持股规模最小的小股东,在A股市场搅起了不小的波澜。但这并非是为了利益而搅局,这位小股东的目标特别明确——他希望通过自己积极主动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股东权利,来唤醒A股一亿多散户投资者行权、维权的意识;更要以此来督促上市公司完善规范治理程度,进而提高上市公司的自身质量。

这位小股东,就是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下称投服中心)。

股东的“权力游戏”

2016年5月11日,柘中股份在上海举行股东大会。与多数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一样,寥寥几位小股东前来出席,会议按照常规流程一项项进行。但是现场突然有股东频频提问,打破了现场的平静气氛。

“你们(指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怎么没有来齐啊?”“开会过程中股东应该有发言机会,为什么不给股东提问时间?”……多次发问直指会议程序的合规性、质疑的内容又颇具专业视角,这位股东显然有备而来,柘中股份的管理层也添了几分紧张。

提问的是投服中心的“代表”——时任副总经理徐明。这是证监会批准持股行权试点后,投服中心首次股东大会现场行权,标志着投服中心持股行权试点工作的正式开展,也是我国资本市场首次持股行权活动。

“前期有简单沟通,我们的准备不够充分,但是我们决定就先去。因为去参会本身就是表明态度。出席股东会、听报告,就是行权。”投服中心总经理徐明近日接受第一财经记者专访时说,股东权利当中,参加股东大会是有现场感的,更能够让其他中小投资者感受行权的效果。

在现场翻阅公司资料后,徐明针对柘中股份董事长的年度报告提出了6个问题,涵盖公司主营业务及利润的可持续性、小股东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的便利性、建议审慎对待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审慎对待金融投资产品等多个方面。

当天的会议现场,少数几位参会的小股东被安排在了后排就坐,而投服中心代表被安排在第一排。这种鲜明的“区分对待”,让徐明觉得十分不自在。“我们只持有100股,也是小股东。为什么他们就要坐后面呢?这本身就是不平等。”徐明当场对公司发问,让到场的其他小股东倍感意外,“他们当时比较感动,说了句话我一直记得——参加过很多次股东大会,从来没有像今天一样,感受到证监会对投资者的保护,这么鲜活的出现在身边”。

投服中心,全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是于2014年12月注册成立的证券金融类公益机构,归属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投服中心是公司制法人单位,有5席股东,分别是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2月,证监会批准了持股行权试点方案,投服中心开始在上海、广东(不含深圳)、湖南三个区域开展持股行权试点。具体的实施方法是,投服中心依法购买持有试点区域所有上市公司每家1手A股股票,以普通股东身份依法行使权利。目前试点已扩展至全国。

据介绍,投服中心目前以投资者教育工作为基础,已经形成一套“事前持股行权+事中纠纷调解+事后支持诉讼”的投服模式。

“行权做的越多,后面的问题越少。最优的结果,就是越来越多的投资者能够主动行使自己的权力,这不但可以减少后面的纠纷和诉讼,也能以市场化的方式对上市公司形成牵制,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徐明告诉记者,中小股东的“对手”是非常厉害的——主要是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他们既是信息优势方,也是权力优势方,而且还有各类中介机构“帮忙”。投服中心作为普通小股东的代表,主动去行使股东权利,就是为了能够唤醒小股东“有样学样”,依法行权、依法维权。

更明显的利益对抗来自并购重组。2016年7月14日,在狮头股份(600539.SH)上证所举行的公司重组说明会上,投服中心明显是有备而来。在说明会现场,面对上市公司及重组相关方一众高管,当着全国数十家财经媒体的面,投服中心直接抛出是否规避借壳、重组预案估值过高、信息披露夸大、标的资产独立性不足等关键问题。

狮头股份不久后宣布终止重组。事实清楚、依据确凿,这是投服中心以股东身份行权的必要前提。据了解,在参加重组会之前,投服中心内部多次讨论,并详细研究公司资料,最终针对要害提出问题。并购重组涉及重大利害关系,法律问题也十分复杂,此前虚假重组、忽悠重组非常多,中小投资者不断被忽悠进场、被套住、被“割韭菜”,教训惨痛。

第一财经获得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2月底,投服中心共持有沪深两市3442家上市公司A股股票,累计行权1876次,其中建议权1584次,质询权次,表决权58次,查阅权41次,诉讼权8次;发送股东建议函1472次,公开发声13次,参加股东大会58次,现场查阅41次,参加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及投资者说明会36次。

从行权到诉讼的“全面示范”

“我国资本市场有1亿多散户,直接关乎上亿家庭、数亿人的利益,保护好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就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这是2017年12月4日证监会副主席姜洋出席会议时做出的阐述。

自资本市场建立以来,监管层就在反复强调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近两年,证监会在加强稽查执法、打击违法违规方面倾注大量人力物力,市场乱象得到一定遏制,为投资者避免了一些可能出现的风险。

但是,自上而下“父爱主义”的监管文化在A股由来已久,中小投资者手握法律赋予的权利,却很少行使。这背后的深层原因,也非一个简单的“投资理念”论断可以概括。不过,这种情况正在发生逆转,投资者“自为”的意识已开始成为行动,虽然萌芽才露尖尖角

2017年12月7日,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在《中国“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更新评估核心成果报告》中也表示,证监会设立投服中心,开展支持诉讼和持股行权工作,建立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投资者保护工作成效显著,是一项“具有独创性的措施”。

目前,投服中心一方面直接与上市公司“对话”,以股东身份行使股东权利,同时带动其他小股东“学习”行权;另一方面,对于已经形成损害、产生纠纷的,投服中心在全国各地设立“网点”并引入专家团队,进行纠纷调解;同时,投服中心也对受损投资者进行“证券支持诉讼”。面对一亿多散户投资者、上千起诉讼,投服中心只能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通过示范效应,辐射全市场。

投服中心纠纷调解部总监卢勇告诉记者,目前投服中心受理的纠纷案件覆盖全国所有辖区,在各地建立了工作站,聘请专职和兼职专家调解员超过400人。受理纠纷的类型,目前主要是投资者与证券期货基金机构、上市公司之间侵权违约纠纷。投服中心纠纷调解已经成为全市场纠纷调解的主渠道。为了提高纠纷解决的权威性和效率,体现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投服中心借鉴国外模式,与经营机构达成授权协议,由投服中心先行评估并进行纠纷调解,调解不成的直接裁决,机构按照协议当中的承诺,自动认可裁决结果,通过人民法院的司法确认确保执行效力。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2月,投服中心登记纠纷案件共5616件,争议金额18亿元。其中,正式受理3325件,调解成功2262件,成功率达73%,成功的案件,投资者和解获赔金额达3.86亿元。其中,2017年全年受理各类证券期货纠纷2428起,已调解成功1661起,纠纷和解获赔金额3.46亿元,分别为去年的3.5倍、4.4倍和15倍。普通程序调解的案件数量和投资者和解获赔金额占全国半数以上,法院委托调解的案件数量、投资者获赔金额占全国90%以上。投服中心调解已经成为化解投资者与市场机构各类纠纷的主要渠道。

对中小投资者而言,面对的另一个难题是诉讼索赔。特别是针对已经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受损之后可以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索赔。但是,在没有集团诉讼制度的背景下,涉诉金额越小的投资者索赔相对越难。

“当践探索。比如去年5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被告为鲜言、匹凸匹,投服中心受托支持的14名中小投资者全部胜诉,获得赔偿合计233.89万元。这起案件也是我国首例证券支持诉讼。

但是他认为,针对证券诉讼一个违法事件众多受害者的特性,示范判决将是很好的解决路径。通过法院对有代表性案件的优先审理,明确同类案件的法律事实或证据、争议焦点、统一相关案件法律适用,可以为后续投资者的诉讼提供示范依据,降低各方成本,提高效率。

索赔的一种探索。”他对记者说,示范判决在国内尚无先例,还需要与法院协调沟通,来启动相关实践。

“一盘沙”到“一盘棋”

散户为主的投资者结构,是A股市场与境外其他证券市场相比最大的不同。为了保护处于市场弱势的中小投资者,监管部门在过去的二十多年形成了两层保护体系,第一层是以证监会为代表的政府部门主动保护,第二层是以行业协会为代表的自律组织主动保护。

但是,投资者自己的自我保护一直没有成长起来。要么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利,要么不知道如何行使,要么没有能力去行使。形成所谓“一盘散沙”的局面,股民只看个股涨跌,不问公司未来。

为了发挥示范效应,投服中心买入股票,以股东身份直接入场。首先,做积极股东,关注公司基本面,关心公司治理;其次,做合格股东,根据法律赋予的股东权利形式,不进行所谓行政干预;第三,做示范股东,以目前不足百人的团队,只有通过对典型事件、热点公司行使权利,才能更有效的发挥对中小投资者的唤醒和带动作用。

“如果中小投资者行权意识加强,这对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是非常有意义的。”徐明说,无论政府保护还是自律保护,都是“父爱主义”的做法,如果投服中心可以带动中小投资者发挥“自为”作用,这不仅可以完善投资者保护的“三驾马车”,还可以对监管部门的“他为”予以解放。

理想很丰满。过去的两年当中,投服中心在持股行权、纠纷调解、支持诉讼等方面都积极尝试,“带头大哥”的角色越来越游刃有余。

在行权时,投服中心与广大中小股东拥有的权利相同。投服中心行权事务部负责人张建对记者表示,在针对上市公司提问或发函之前,投服中心都需要对事实做充分甄别,除公司公告外,还会向沪深交易所、各地证监局仔细了解,他们掌握的实际情况都可以共享参考。同时,投服中心发现问题后,在发函沟通时,也会及时抄送证监会上市部、证监局及交易所,监管部门对线索可以实时掌握。

但是,现实也很刺激。张建告诉记者,多数公司会积极回应,但也有上市公司认为投服中心是“麻烦制造者”,在股东大会这种场合挑上市公司毛病,所以采用简单粗暴的方式阻碍行权。

“我们之前在东部某省份参加一家公司股东大会,会前已经与公司联系,告知了参会意图、行权的定位及法律依据,并递交了参会所需资料的电子版,公司已然知晓投服中心的股东身份。但我们现场提问质询时,公司董事长竟然以‘需要请示监管部门后方可答复’为由,拒绝回答问题。还声称投服中心干扰大会秩序,并对我们进行言语奚落。”他说。

在谈到工作的困难和问题时,徐明告诉记者,当你在代表中小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去挑战上市公司的问题时,面对的是上市公司、大股东、控股股东、董监高、相关中介机构等强有力的一方,无形中会形成某种意义的对抗,并被他们认为是“麻烦制造者”。当你背后所依靠的一亿多中小投资者,却很难对你有实质性支撑时,“对手”就在眼前,后盾却摸不着。

投服中心持股行权,涉及到整个资本市场体制机制,需要有明确的制度规则,无论从公司治理还是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角度,都是资本市场“一盘棋”。

目前投资者保护主要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俗称“小国九条”)及证监会发布相关规章,但是对持股行权、纠纷调解、支持诉讼等具体事项,尚没有明确的规则指引。

徐明建议,如果可以从《证券法》立法、国务院条例、证监会规章,再到具体指引、办法等操作性层面,全面的建立一套投资者保护的规则体系,对投服中心依法行权,以及广大投资者更清晰地主动行权、维权等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来源:第一财经

本文作者:杜卿卿、张婧熠

延伸

阅读一

中小投资者的福音: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成立持股行权专家委员会,帮你维权

11月3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持股行权专家委员会暨持股行权专题研讨会在北京成功召开。投服中心总经理、持股行权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徐明出席会议并致辞。

此次受聘的专家委员会委员主要来自于上市公司协会、证券业协会、基名教授等具有丰富理论或实务经验的专家,共计50人。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总经理徐明在开幕致辞中指出,在高度散户化的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极其重要且任务艰巨。持股行权作为投资者保护的创新机制,是投资者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专家委员会的成立将为持股行权的全方位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自2017年4月持股行权试点扩展到全国范围以来,投服中心已持有全国3300多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持股范围扩大,行权类型多样的情况下,行权过程中需要面对的问题数量激增且更加复杂多样。在此背景下,持股行权专家委员会的成立,可进一步增强投服中心持股行权工作专业水平,完善持股行权重大事项科学决策与实施机制。

成立大会上,徐明总经理为受聘专家颁发了聘书。专家委员会委员何龙灿代表受聘委员作了发言。他认为投服中心作为证监会成立并直接管理的公益性机构,通过持股行权,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具有唤醒、示范、引领作用,利于推动上市公司完善内部治理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作为专家委员会的成员,将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委员义务,为持股行权工作的深入开展贡献力量。

专家委员围绕“ 持股行权工作开展以来遇到的问题、难点及解决路径”、“持股行权专家委员会的运行与管理”、“中小投资者保护公益机构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三个议题展开研讨。与会委员一致认为持股行权工作已取得突出成效,并获得市场与社会认可。然而,持股行权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新生事物,还面临着一些制度障碍,需进一步完善其顶层设计和明确投服中心的法律地位,在借鉴域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切实坚持股东身份,从市场角度,以法律手段,行使股东权利,推动投资者保护与完善公司治理。

中国社会科学院陈洁教授、清华大学汤欣教授认为,持股行权必须重视制度建构与顶层设计。投服中心作为特殊的普通股股东,要明确公益股东定位,坚持市场化维权。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一部副总监徐明磊、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部副主任研究员蒋学跃表示,持股行权是对证券监管的有益补充,投服中心的投资者保护措施可与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结合起来,共同完善投资者保护体系。

北京大学邓峰教授、中外运空运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高伟、湘财证券副总裁李康认为,投服中心在借鉴域外投资者保护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要定位中国公司治理的新方向,引领建构公司治理与投资者保护的中国模式。

广发基金研究发展部总经理孙迪、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张全心会计师表示,中小投资者保护公益机构为中小投资者供了公益性的维权手段,能够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形成监督,有助于上市公司自觉提高治理水平,培育规范和谐的资本市场生态。

据悉,专家委员会将针对持股行权复杂疑难问题、持股行权工作计划与重要安排、专项议题,通过定期及专项讨论会议、课题研究,以现场为主,参与具体行权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推动行权工作科学、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本文来源:央广网

延伸

阅读二

投服中心:完成全面持股 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近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完成持股行权股票买入工作,已全面持有沪深两市共3003家上市公司每家1手(100股)A股股票(停牌公司除外),后续上市和复牌的公司股票,也将持续买入。

投服中心负责人表示,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投服中心继续坚持普通股东地位,不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盈利为目的,突出问题导向,围绕市场热点难点以及重大问题开展行权,进一步创新和丰富行权方式和行权内容,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股东权利,做积极股东、合格股东、示范股东,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2016年2月19日,中国证监会批准投服中心在上海、广东(不包括深圳)、湖南三地开展持股行权试点。试点期间,投服中心共向家上市公司发送股东建议函,对《公司章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共提出388条建议。目前家上市公司已全部回函,100多家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截至2017年4月30日,投服中心对29家上市公司进行了30次现场行权。在今年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投服中心集中参加了城投控股、塔牌集团等25家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重点针对高送转配套股东减持、不当反收购限制条款、投票机制及分红制度、公司治理规范性等事项,积极行使表决、建议、质询等股东权利。投服中心提出的建议,上市公司基本都已采纳。

2017年4月14日,中国证监会在例行发布会上宣布,持股行权试点工作效果显著,市场各方反应积极,得到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充分肯定,将持股行权试点区域扩展至全国范围。

作为持股行权实施主体,投服中心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积极做好各项扩围基础工作:严格操作程序,审慎选择持股行权股票管理券商;进一步规范持股行权规则,建立和完善《发送股东函件(试行)》、《现场行权(试行)》、《行权信息公开(试行)》、《参加股东大会(试行)》和《参加重组上市媒体说明会(试行)》及《持股管理办法(试行)》等6项持股行权制度规则;筹建持股行权智库,建立持股行权专家委员会,为持股行权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该负责人表示,完成全面持有股票后,投服中心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各项行权工作制度和流程,以投资者权益维护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为重点,审慎选择行权事项,积极行使法律赋予股东的各项权利,不断探索创新行权类型和方式,推动持股行权平稳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好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他每只股票都买100股,如今在资本市场风生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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