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蜀黍发布了我市6月28日启动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试点工作的相关事项。很多网友都来问蜀黍这个快处快赔要怎么操作呢?今天蜀黍就把我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流程图及注意事项献给大家。
防城港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流程图
(符合快处快赔条件:投保交强险、人员未受伤、财产损失轻、车辆能移动)
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放置明显的警示牌。
分别向保险公司报案,向公安交警部门报警
在保险公司或公安交警部门的引导下,相互
快速撤离事故现场,前往附近的快速理赔服务网点快速处理责任划分和车辆损失并办理索赔手续。
在事故发生后因故不能立即到达快速理赔服务网点定责定损的事故当事人,可以共同约定的时间,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到快速理赔服务网点定责定损。请各事故当事人提前2小时联系您所在区域的快速理赔服务网点及所投保公司的查勘定损人员,告知您前往快速理赔服务网点的具体时间。对于一方事故当事人存在不配合的,由交警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到达快速理赔服务网点后,在驻点理赔服务人员的指导下填写《防城港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协议书》,当事人签字后各持一份。
对事故事实有争议的,由公安交警部门适用简易程序进行责任认定,并出具《交通事故简易责任认定书》。
驻点理赔服务人员当场出具定损单和提供有关的索赔单证并说明理赔流程。
保险公司受理后及时给予赔付。
防城港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须知
一
哪些道路交通事故适用快处快赔机制?
时间在8:00至20:00,在防城港东兴市、港口区、防城区三个区域内道路上发生的两车或多车相撞且各方均投保交强险,未造成人员伤亡,车辆可以自行移动的道路交通事故,适用快处快赔机制。单方车辆损失在5000元(含)以内的事故由驻点保险公司定损员或交通警察使用模糊定责处理(即责任分为全部责任、同等责任和无责),损失超过5000元(不含)的事故可申请由交通警察出具事故责任认定。
二
哪些情形不适用快处快赔机制?
(一)存在人员伤亡、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
(二)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未投保交强险的;
(三)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四)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五)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六)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七)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八)事故发生在夜间20时至次日8时期间的。
三
适用快处快赔机制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如何处理?
(一)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向公安交警部门报警。
(三)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事故现场情况和碰撞部位(事故现场前、后方及车辆碰撞部位照片各一张)后快速撤离事故现场前往事故发生地附近的“快处快赔服务网点”进行事故确认和办理定损理赔手续。
(四)在快处快赔服务中心轮值理赔定损人员的指导下,填写《防城港市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快处快赔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签字后各持一份。
四
不适用快处快赔机制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如何处理?
不适用快处快赔机制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及时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向交警部门报警,等候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和交通警察现场处理。
五
适用快处快赔机制的,应如何划分交通事故的责任?
适用快处快赔机制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由“快处快赔服务网点”驻点理赔定损人员引导各方当事人进行事故调解和责任划分。责任划分采取模糊定责原则,即责任分为全部责任、同等责任和无责任。一方当事人过错造成的交通事故,由过错方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多方当事人过错造成的交通事故,由有过错的各方承担同等责任。
六
哪些情形当事人应当承担全责?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为全部责任:
(一)同车道后车追撞前车尾部的;
(二)逆向行驶的;
(三)倒车的;
(四)溜车的;
(五)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六)违反交通信号;
(七)不按规定让行的;
(八)违反超车规定的;
(九)违反规定在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十)违反交通标志、标线的;
(十一)驶入禁行线的;
(十二)变更车道时,未让正在本车道内行驶的车先行的;
(十三)违反装载规定,致使货物超长、超宽、超高部分造成交通事故的;
(十四)依法应承担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法行为且在事故中有过错作用的,各方当事人均承担同等责任。
七
适用快处快赔机制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要到哪里进行事故确认和定损?
各方当事人可一起驾驶事故车辆立即前往所在区域的“快处快赔服务网点”进行事故确认、责任划分和办理定损手续。因故不能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到“快处快赔服务网点”进行事故处理的,可以根据双方约定的时间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到“快处快赔服务网点”进行定责定损,对于一方存在故意不配合的,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逃逸的,从重处罚。
八
快处快赔机制应如何防范诚信问题?
(一)现场向保险公司报案、向公安交警部门报警;
(二)认真核对相互证件的真实性;
(三)采取现场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事故现场和碰撞部位;
(四)约定时间共同前往快速理赔服务网点;
九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赔偿责任怎么办?
另一方当事人可持《协议书》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十
当事一方不是本市保险的车辆,能不能适用快处快赔机制?
如果当事各方愿意,对事故事实与成因无异议,都可以快处快赔。
十一
对快处快赔服务查勘定损工作有异议时,如果处理?
当事人一方对保险公司理赔驻点人员的查勘定损工作有争议的,可以向各自承保的保险公司理赔定损人员进行咨询或提出调解申请或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定损。
十二
发生适用快处快赔机制处理的交通事故不能立即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会受到交警部门怎样的处理?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防城港市快处快赔服务网点如下:
(一)港口区
服务网点名称:防城港市机动车辆快速理赔服务网点——港口服务站
(二)防城区
服务网点名称:防城港市机动车辆快速理赔服务网点——防城服务站
(三)东兴市
服务网点名称:防城港市机动车辆快速理赔服务网点——东兴服务站
0770-7652886(以此为准)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