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晚间,*ST龙宇(龙宇股份,603003)发布了一系列公告,其中一份《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未经审计暨公司股票可能触及停牌和规范类强制退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让人颇为惊讶。

该公司此前2023年财报被审计机构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迟至昨日晚间,*ST龙宇才发布了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公告,但截至目前,该更正公告并未取得审计机构的认可,由此引发了“规范类强制退市”的风险。

会计差错更正

昨日晚间,*ST龙宇发布了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公告。从公告内容来看,*ST龙宇的2018年年报至2023年半年报均存会计差错。在合并报表层面,*ST龙宇2018年年报至2023年半年报载明的各期净利润均同比减少,其中,2019年、2022年出现了“盈”转“亏”的方向变化。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基于监管部门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而进行的整改,*ST龙宇对于违规关联交易形成的业务、单据缺失的业务以及独立性存疑的业务,重新进行了会计判断。

不过,*ST龙宇本次会计差错并未得到会计师的同步认可,是会计师还没来得及审计还是会计师难以认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ST龙宇并未在公告中明确。*ST龙宇仅表示“正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全力推进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涉及的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

*ST龙宇在公告中称,由于会计师尚未出具审计意见,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可能会被视为期限内完成整改,股票将面临停牌风险。如果公司在至多为期两个月的停牌期间仍不能取得审计意见,*ST龙宇将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在退市风险警示后的两个月内,公司仍未取得审计意见,公司面临退市风险。

不过,今日*ST龙宇仍在正常交易,截至午间收盘,*ST龙宇跌幅4.96%,收于4.41元/股。

公司被监管、独董被警示

*ST龙宇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源于今年4月上海监管局对其出具的一份监管文书。

2024年4月30日,*ST龙宇披露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其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告显示,*ST龙宇存在大额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披露、部分贸易业务无商业实质的情形。这些违规行为导致*ST龙宇2022年年报及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同一时间,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ST龙宇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显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尤其在关联交易的识别、审批和披露方面。审计机构指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公司与某些企业存在关联关系,而这些关联交易并未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导致内部控制运行失效。此外,公司与部分供应商、客户之间的计量单据缺失,内部控制未能有效防范交易的真实性问题。这些重大缺陷使得公司内部控制失去了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的功能。

随后,上海证券交易所也对*ST龙宇发出了监管问询函,要求公司就审计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否定意见等问题进行说明。在回复中,*ST龙宇承认了与苏州名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关联关系,并披露了相关交易的详细信息。公司表示,已停止与这些关联方的业务往来,并正在采取措施加强内部控制。

2024年8月1日,*ST龙宇发布公告,披露其独立董事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警示函。公告显示,该独立董事因未勤勉尽责,未在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中真实反映情况,而被上海监管局出具警示监管措施。

经查询,该名被警示的独立董事曾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是具有专业背景的财会领域人士。2022年2月,*ST龙宇通过增补的方式选聘该人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其任职期间,*ST龙宇发布了2021年年报、2022年年报及2023年年报。

股价崩塌、股民索赔获立案

自5月份以来,*ST龙宇股价已“腰斩”,除5月27日之外,其余交易日均跌停收盘,投资者近乎被“闷杀”。虽然6月份以来,*ST龙宇股价有所“回升”,但截至2024年8月2日午间休盘,*ST龙宇股价较4月末跌幅仍超过40%。

基于目前公开的信息,我们认为*ST龙宇在2018年年报至2023年半年报中虚假记载的行为以及关联交易未如实披露的行为已涉嫌构成虚假陈述,2019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龙宇股份且截至2024年4月29日持股的投资者,其部分损失与*ST龙宇的虚假陈述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该部分投资者可要求*ST龙宇赔偿部分损失。随后,我们即代理部分*ST龙宇投资者提起了索赔诉讼。

近日,投资者索赔案件获上海金融法院立案,预计案件将在近期开庭。基于对已公开信息的综合判断,我们对案件胜诉保持乐观。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的是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及印花税损失,其中,投资差额损失可以理解为是投资者在泡沫价格上多支出的泡沫成本,投资差额损失的多少与买入价格和股数有关。

执业证号:01200710424519

多年来我们取得了许多著名的成功案例,部分案例如下:

*ST龙宇现退市风险,股民索赔已立案

索赔登记方法: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王虎律师 证券诉讼项目 现开放投资者索赔登记,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自即日起,在股盾网(lawyerwh.com)页面“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损失情况,参加维权索赔征集(网址:www.lawyerwh.com)。或直接微信、电话联系王虎律师:13538024498(手机点此处拨号),办理索赔征集报名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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