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法院一审宣判,股民告赢了上市公司祥源文化,赵薇连带赔偿!

“小燕子”赵薇在荧幕上吸睛无数,但在资本市场上却没有落得名声,害苦了一群投资者,而今已遭到投资者人起诉。

股民诉祥源文化索赔案一审胜诉

赵薇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州中院一审胜诉判决。这是涉及被告赵薇的证券虚假陈述案全国首例判决,对后续案件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2016年12月26日,祥源文化(彼时名为:万家文化)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公司第一大股东万好万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家集团”)将其持有的1.85亿股公司股份,转让给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薇传媒”),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转让价为30.6亿元。龙薇传媒的大股东正是赵薇。

3天后,上交所发出问询函,询问收购的巨额资金来源,揭露了赵薇夫妇企图高杠杆借款30.56亿元的如意算盘。随后,在监管层不断追问的压力下,2017年3月份,龙薇传媒终止了收购方案,赵薇控股祥源文化的计划正式泡汤。

随着赵薇退出,祥源文化股价大幅滑坡。

二级市场显示,从2016年11月25日停牌日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到2017年3月31日宣告股权转让终止,祥源文化的股价坐了一回过山车,从18元/股附近一度冲高至到25元/股,最终跌到了13元/股附近,区间最大跌幅近5成。

截至2019年1月17日,公司收盘于4.33元/股。股价暴跌近83%,市值蒸发超百亿。

证监会查明,龙薇传媒、万家文化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

在控股权转让过程中,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对万家文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龙薇传媒、赵薇等相关责任人一并处罚。

件于2018年9月19日在杭州中院开庭,原告王女士来自上海,她在2017年1月24日至26日期间,合计买入万家文化10000股,均价20.94元/股,长期持有该股票,起诉被告祥源文化、赵薇索赔96203.29元。

杭州中院判决认定:祥源文化的信息披露问题对投资者和市场预期产生了严重误导,其违法行为构成“虚假陈述”,原告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存在因果关系,祥源文化应承担赔偿责任,赵薇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审判决:祥源文化支付原告王女士赔偿款、利息合计54535.83元,赵薇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常鼓舞人心,对后续案件无疑具有积极指引作用。近一年来,全国各地有三四百位投资者来电、来函咨询索赔事宜,此前由于揭露日有争议,我们采取分批办理的诉讼策略,根据首批胜诉判决,我们将在近期集中安排大规模起诉。”

根据司法解释,索赔条件:在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2月27日期间买入祥源文化股票,并在2017年2月28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利息损失等。

明星赵薇,是2019年资本市场备受关注的事件,在证券投资者维权史上具有重大意义,有助于推进今后证券市场规范发展。

祥源文化共计收到

456 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截止到2018年三季度,公司共计收到456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57,665,971.16元。

上述456起诉讼案件:

其中1起已撤诉,19起已经于2018年7月18日召开庭前会议,已召开庭前会议的19起案件中16起已于2018年8月2日开庭审理;

另有2起案件已于2018年9月19日开庭审理,剩余437起案件(含已召开庭前会议但尚未正式开庭的3起)未开庭审理

除已撤诉案件外剩余455起案件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57,623,971.16元。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孔德永先生于2017年8月4日承诺如因个人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导致上市公司需承担任何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均由孔德永先生无条件向上市公司予以赔偿。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一步承诺对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因此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不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后续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妥善处理诉讼事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赵薇夫妇遭上交所”封杀”

5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

2018年11月底,祥源文化(原万家文化)发布公告,收到上交所的纪律处分决定书。

决定书上面显示,上交所对祥源文化及时任董事长孔德永,龙薇传媒及其直接负责人员黄有龙、赵薇、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赵政予以公开谴责。

并公开认定孔德永、黄有龙、赵薇、赵政5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回顾闹剧

51倍杠杆,赵薇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

2016年12月,万家文化披露,第一大股东万家集团与龙薇传媒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18,5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流通股,以总价30.6亿元的价格转让给龙薇传媒。

转让后,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将由万家集团变更为龙薇传媒,实际控制人将由孔德永变更为赵薇。

经上交所监管问询,公司及龙薇传媒于2017年1月12日披露,龙薇传媒于2016年11月2日成立,注册资本200万元,尚未实缴到位,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为零。

收购资金中,股东自有资金6000万元,剩余资金均为借入,杠杆比例高达51倍。同时,截至2017年1月12日,相关股权质押融资仍在金融机构审批流程中。

一波三折,2017年2月13日,赵薇改口了,从买29.%的股权改为我“举牌”买个5.0396%就行,缩水近83%。一下子从收购变成了举牌。原因是融资遇到了难题。

2017年2月14日,公司披露公告称,由于龙薇传媒表示是否能按期完成融资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万家集团与龙薇文化拟将转让股份的数量由00万股变更为32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4%),交易金额由30.6亿元变更为5.3亿元。交易完成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发生变化。

2017年3月28日,公司披露公告称,万家集团与龙薇传媒未在协议约定时间内办理完毕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2017年4月1日,赵薇最后决定,什么收购举牌的,通通不搞了,一股不买,2.5亿元定金也拿回来。

龙薇传媒在本次收购前一个月成立,未审慎评估收购的可行性,未进行充分的资金筹备,在境内可支付资金有限、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并贸然公布收购信息,筹划收购事项不审慎,且未充分提示可能存在的终止收购风险。

同时,因名人效应等因素叠加,龙薇传媒严重误导市场及投资者,引发市场和媒体高度关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也就是说,这3个多月的时间里,从实际控制人拟变更,到转让上市公司5.0396%股份,再到愚人节之际的“分手”,股价腰斩,这就是赵薇“闹剧”的全过程。

注:本文转载自中国基金报。


股民赢了!索赔成功,法院一审宣判赵薇连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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