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交易所市场、新三板市场在内,这是投资者迄今获赔金额最高的操纵市场索赔案件。
涉案公司曾是新三板明星企业。原告参与了该公司金额达5亿元的定向增发。在商定发行价格之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与他人合谋,对公司股价进行操纵。在三板做市指数下跌的背景下,操纵导致公司股价上涨超过50%。上海金融法院认定,被告的操纵行为影响了原告的投资决策,与原告的投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上海金融法院也认定原告尽到了专业投资者的注意义务,并不存在过错。经过慎重审理,上海金融法院最终开庭宣判,判令操纵人赔偿原告损失三百余万元。
双方当事人均尊重一审判决,没有上诉,并随后配合履行判决。
本案也是全国首例涉及交易型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行为的索赔案件。本案涉及定向增发对象的投资决策与操纵市场违法行为之间因果关系的认定、投资损失的计算等诸多新颖法律问题,具有前瞻性和典型意义。
机构投资者管理的投资组合存在虚假陈述、操纵市场等违法情形时,如何索赔维权,本案有重要参考意义。
德恒上海办公室陈波、龙文杰、周自若先后
负责人介绍:
陈波,德恒上海办公室合伙人;主要执业领域为股权投融资、并购、证券发行上市、公司治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