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股或卖出的考虑

1. 持股的考虑

长期投资价值:如果股民认为朗源股份在解决信息披露问题后,仍具有长期投资价值,比如公司基本面良好、行业前景广阔等,那么选择持股可能更为合适。

索赔机会:持股的股民在后续可能提起的索赔诉讼中,将作为潜在的原告,有机会获得赔偿。

2. 卖出的考虑

风险控制:如果股民担心公司问题可能进一步恶化,影响股价持续下跌,那么及时卖出可以降低损失。

资金流动性:卖出股票可以释放资金,用于其他投资机会,保持资金的流动性。

二、索赔方式

1. 持股情况下的索赔

关注案件进展:股民应密切关注证监会对朗源股份的调查进展,以及公司后续的信息披露情况。

收集证据:保存好与朗源股份交易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交易记录、对账单等。

民事赔偿诉讼。

2. 已卖出情况下的索赔

同样关注案件进展:即使已经卖出股票,股民仍应关注案件进展,以确定自己是否符合索赔条件。

准备相关材料:如果符合索赔条件,股民需要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交易记录、对账单等,以证明自己在特定时间段内持有或交易了朗源股份的股票,并因此遭受了损失。

三、在揭露日之后,持股或卖出股票的损失计算方式会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可以参考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一)、揭露日之后持股的损失计算

对于在揭露日之后仍然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其损失计算通常基于买入证券的平均价格与揭露日至基准日期间每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价格(即基准价)之间的差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损失 = (买入证券平均价格 – 基准价) × 基准日后持有的股票数量

其中,基准价的确定是关键,它通常是在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后,通过一定方式(如累计成交量、换手率等)确定的用于计算损失的合理价格。

(二)、揭露日之后卖出的损失计算

对于在揭露日之后卖出股票的投资者,其损失计算则基于买入证券的平均价格与实际卖出证券的平均价格之间的差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损失 = (买入证券平均价格 – 实际卖出证券平均价格) × 揭露日后卖出的股票数量

(三)、买入证券平均价格的计算

在计算上述两种损失时,都需要先确定买入证券的平均价格。司法实践中,买入均价的计算方式主要包括算数平均法、实际成本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等。具体采用哪种方法,可能会因案件具体情况和法院要求而有所不同。

算数平均法:不考虑卖出情况,仅将买入证券的总金额除以买入证券的总数量得出平均价格。

实际成本法:考虑买入和卖出情况,通过买入证券的总成本扣减卖出证券收回的成本后,除以买入与卖出证券数量之差得出平均价格。

移动加权平均法:在每次新买入证券后,以新买入证券的成本加上此前的持仓成本之和,除以此前的持仓数量与新买入证券数量之和,计算新的平均价格。

总之,揭露日之后持股或卖出的损失计算方式会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但一般都基于买入证券的平均价格与卖出价格或基准价之间的差额进行计算。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合适的计算方式和索赔途径。

四、注意事项

基准日的确定:基准日的确定对于揭露日之后持股的投资者尤为重要,因为它直接影响到基准价的计算。

证据保存:投资者应妥善保存与交易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交易记录、对账单等,以便在需要时用于索赔。

诉讼时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股民需要在规定的诉讼时效内提起索赔诉讼,否则将丧失索赔权利。因此,股民应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和诉讼时效的规定。

保持冷静:面对股价波动和信息披露问题,股民应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盲目跟风或做出冲动决策。同时,也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合法途径寻求救济。


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时,持股还是卖出股票有什么区别,如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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