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网上公开紫天科技300280 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受损股民索赔登记中

一、索赔股票名称:紫天科技300280 

二、索赔条件:【继续持有股票不影响索赔,索赔不以抛售股票为条件!】

上市后至2024年4月19日之间买入股票,且在2024年4月1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的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三、索赔所需材料:

1、投资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前往证券营业部,打印证券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需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

3、前往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4、股民个人银行账户复印件,用于胜诉后的法院执行。

、案件背景:

9月7日,紫天科技发布公告称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关注函提及紫天科技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依法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并于2024年9月6日向公司下发调查通知书立案告知书》。但这些信息紫天科技并未发布公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就被立案调查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毕竟立案调查属于重大事项,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上市公司必须第一时间向投资者披露公告,避免出现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但是,紫天科技却迟迟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此前紫天科技因年报业绩暴雷巨亏12亿引发市场关注年报遭问询董事长更是拒绝实质性沟通目前为止公司年报问询函依然未回复紫天科技的种种行为是对监管规则的无视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影响极其恶劣

过往,公司曾经出现多次信息披露违规。去年11月份,紫天科技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被立案调查;当年12月份,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未披露);今年4月30日,公司因2023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出现大额亏损,按照规定应该发布业绩预告,但公司并未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值得注意的是,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但北京亚泰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田梦珺拒绝配合,公司到底是何种的会计处理让会计师都不敢提交底稿?要知道北京亚泰对抗检查依然是建立在为紫光科技的2023年年报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背景下。

福建证监局居然毫无办法只能要求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1、我局于当日向北京亚泰发出执法文书调阅紫天科技2023年审计底稿。北京亚泰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田梦珺多次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提供紫天科技2023年审计底稿。现场再次出具《指定方式报送文件资料通知书》(证监指报字0262024102号),要求北京亚泰将紫天科技2023年审计底稿通过快递寄送至我局。北京亚泰作为寄件人,先是将审计底稿交付快递进行寄送,后又以主动撤回快递的方式收回已寄出的审计底稿,且之后未再寄出审计底稿。4、北京亚泰及田梦珺应于2024年9月5日前向我局报送紫天科技2023年审计底稿,主动配合我局检查工作,消除违规影响,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

方式:

22年。

单位:广东网上公开

网上公开

A座1505AB

广东深上市公司信披违规导致股价下降并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投资者可以向法院诉讼索赔。除上市公司之外,涉及的相关责任主体也可以一并列为被告起诉,要求其按责任大小承担不同份额的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构成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再次提醒:股民应当注意,股票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需要投资者主动起诉才可能获赔

上市后至2024年4月19日之间买入股票,且在2024年4月1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的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投资者可扫描以下二维码登记我们将会有专人负责对接索赔事宜。在投资者获得赔偿款之

友情提示:本文著作权属于广东网上公开本文仅代表网上公开股票索赔团队网上公开研究观点该观点系根据目前公开信息和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得出不排除案件后续因其他披露信息后所导致的结论修正。股市有风险,本文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本团队不对因使用本文结论所采取的任何行动承担任何责任


股票索赔|紫天科技300280 违规再遭立案,连同会所“摆烂式”信披,股民可起诉
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内容来自网络,系转发互联网文章信息,仅供学习、参考、了解,不作为投资建议。如相关内容引用了您的文字或图片,需要删除或修改的,请联系此电子邮箱:719050256@13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