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传媒(002)—股民索赔案件收到判决书,投资者维权进入“快车道”

2022年3月19日,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传媒”、“公司”)发布《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2021)粤01民初784号】,法院已对1名原告起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审理终结并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公司向原告赔偿3872.4元。

随着粤传媒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以下简称“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在明确三日一价以及损失计算方法后,本案其他投资者的诉讼会加快审理。

维权团队提醒,本案事因粤传媒收购粤传媒收购标的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榭丽”)财务造假而导致粤传媒披露文件虚假记载,本案的立案调查时间之久也属证监会行政处罚史上少有,粤传媒从2016年10月份被立案调查到2021年4月份被正式行政处罚,近5年时间。随着正式处罚决定书的下发,投资者起诉进入法院审理程序。而本案有一审判决书,如果判决生效,也意味着粤传媒股民索赔案进入“快车道”。维权条件:于2013年10月28日-2016年10月19日期间买入,无论在2016年10月20日之后是否卖出。

*ST广珠(600382)—证监会下发事先告知书或致独董引咎辞职,股民可起诉连带索赔

*ST广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迎来快速扫尾,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广珠”、“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仅仅过去一个月,2022年3月19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广东监城公司等关联方提供资金事项,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处以警告和罚款。

节清楚,此前实控人已被行政处罚,本案是证监会对*ST广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扫尾工作”,证监会对实控人和上市公司的双处罚,也向实控人和上市公司发出警示,证券市场信息披露义务人应规范证券市场运行。

信本证券维权团队指出,*ST广珠同日公告三名独立董事因个人原因辞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明确三名独立董事未勤勉尽责,如果独董存在过错,还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连带责任。独立董事承担连带责任在康美药业证券虚假陈述案中已有先例。维权条件:于2017年3月9日-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无论在2021年4月30日之后是否卖出。

股民索赔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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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民索赔案件:粤传媒(002)下发一审判决、*ST广珠(600382)下发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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