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代炒亏损,法院判赔120万!

根据中国判决文书网最新公布的判决信息,一位1960年代出生的女性投资者邓某雄,投入800万元委托他人进行股票交易,并签订了保底协议,结果不幸遭遇重大亏损。邓某雄因此将代炒者告上法庭,索赔本金损失267.52万元及资金占用费1.03万元。

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被告尚某强和孙某扬,因不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在十天内连带赔偿邓某雄120.89万元。这一案例再次提醒投资者,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金融服务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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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月亏掉超200万!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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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操盘亏损800万!

邓某雄投资者因轻信无证操盘手尚某强和孙某扬的股票交易能力,导致其投入的800万元遭遇巨额亏损。根据判决文书,邓某雄在2023年9月20日与尚某强签订《托管协议》,委托其管理800万元的证券账户,并约定了保本及盈利分成的条款。然而,尚某强和孙某扬并未持有证券从业资格证,却实际操作了该账户,最终导致账户资金大幅缩水。

在合同履行期间,尚某强和孙某扬未能遵守协议,未能在亏损时补足资金,也未遵循邓某雄的指示避免高风险交易,尤其是违反了不得交易港股的明确要求。最终,邓某雄在2024年2月26日不得不以低价抛售股票,账户资金余额仅剩472.48万元。

法院在审理后,认定尚某强和孙某扬应当对邓某雄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案例再次提醒投资者,在选择股票托管或代为操作服务时,必须谨慎审查对方的资质和信誉,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无证操盘手的非法操作不仅给投资者带来了直接的经济损失,也暴露了股市中存在的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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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协议》,保底条款!

在本案中,原告与被告之间签订了一份《托管协议》,其中包含了保底条款,即被告承诺无论市场情况如何,原告的投资都将获得固定收益。然而,市场波动导致投资亏损,被告未能履行保底承诺。原告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按照《托管协议》中的保底条款赔偿损失,并出示了一张400万元的欠条作为证据。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首先认定保底条款违反了市场交易的基本规律和公平原则,因此判定该条款无效,但这一判定并不影响《托管协议》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接着,法院对400万元欠条的真实性进行了审查,发现该欠条并非基于实际的借款关系,而是作为保底承诺的补充,因此法院认为该欠条不构成有效的债务凭证,不予支持原告据此提出的赔偿要求。最终,法院的判决揭示了股市投资的风险,提醒投资者在参与市场交易时应遵循市场规则,理性对待保底承诺等非标准化投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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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发布:前三季度贷款增16万亿!

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金融数据显示,2023年前三季度,人民币贷款增加16.02万亿元,M2余额同比增长6.8%,反映出货币政策持续支持经济平稳运行。社会融资规模增量达到25.66万亿元,尽管同比有所减少,但仍显示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稳定支持。央行的一揽子增量政策旨在提振楼市和股市,促进内需增长,市场信心逐步恢复,金融总量预计将保持平稳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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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托管风险案例:无证操盘判赔1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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