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商户提供在资讯平台上增加好评、删除差评的有偿服务,是否侵犯平台运营公司的合法权利?
近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判决重庆某公司赔偿上海某平台运营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4万元。
为商家编好评、删差评
重庆一公司被查处并罚款2万元
,消费者在店铺进行消费后可在平台上相应店铺进行打分并写文字点评,这些内容都能够显示在店铺主页内并对所有用户可见。
2022年3月,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重庆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2021年底,该公司与四个商家约定,在代运营合约期内提高商家在资讯平台上的店铺曝光率和星级排名,其间,先后编造了9条用户好评、辅助商家删除1条用户差评,总共收取商家运营宣传费用39900元,其中含合法运营费用及为商家编造用户好评费用。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万元。
假数据致平台数据失真
平台公司起诉索赔,法院判了
上海某公司认为,重庆某公司的行为使得平台相关数据失真,干扰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使得不诚信商家基于虚假数据和评价,不正当地获得了竞争优势和交易机会,扰乱了市场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遂诉至法院,要求重庆某公司赔偿损失20万元并在报纸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上海某公司运营的资讯平台的核心竞争力在于,通过提供真实有效的店铺数据帮助消费者选择交易对象,同时为平台内商户提供正常有序的宣传和竞争环境。上海某公司为维护平台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竞争优势付出了一定的成本,其合法利益应予以保护。重庆某公司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刷单炒信”,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的商业宣传,违背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及商业道德,造成了平台上的相关数据不真实,影响了该平台的信用评价体系,扰乱了平台内商户的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综合考虑侵权行为性质、时间、规模、影响,侵权主体的主观过错等因素,酌情确定赔偿数额为4万元,同时因无证据证明重庆某公司对上海某公司的商誉造成明显损害,考虑具体侵权情节,通过行政机关查处已达到消除影响的结果,故法院不支持消除影响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红星新闻记者 袁伟
编辑 何先锋 责编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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