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泰电气终于成为因欺诈发行创业板退市第一股,并将永远不得入市。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8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8日已经完成对欣泰电气涉嫌欺诈发行以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的调查工作,已发送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对欣泰电气及相关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而深交所层面,将对欣泰电气启动退市程序,且根据相关规定,欣泰电气不可重新上市。
张晓军强调,证监会对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坚决打击、绝不手软。证监会将冻结或限制行政责任当事人的原始股份,并关注相关股东减持合规性;加强对欣泰电气监管,确保欣泰电气正常生产经营,对于其首发剩余资金采取专户监管等。
然而,欣泰电气看来是无心经营了。21世纪经济报道引援欣泰电气董事长温德乙称,对于退市后打算,温德乙表示,由于自己身背6.26亿元债务,公司退市后,将不得不走破产程序。
同时,其承销商兴业证券称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公司及兰翔先生、伍文翔先生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措施。证监会决定对兴业证券罚款共2460万元。
出资5.5亿元设立基金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
小散们,站起来维权了!
虽说兴业证券会先行赔付,但这5.5亿肯定不够赔的,被关在里边的其他人怎么办?
来,大家板凳拿好,旺财今天要教给大家一招:论上市公司造假,小散如何最小成本获赔!
从《证券法》来看,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这三种违法行为都是可以索赔的。但在实践中,操作最成功的、索赔频率最多的是虚假陈述索赔。因为这种情况的索赔不仅有《证券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还出台了详细的司法解释,使得虚假陈述索赔成为成功率最高、法院受理最多的一种股民维权途径。
是以“风险代理”的方式进行维权,
而股民所需要提供的资料也比较简单,也就是这些:
不过股民要注意的是诉讼时间:如果是行政处罚类的虚假陈述,就从行政处罚被公布之日起两年;如果是刑事判决类的虚假陈述,就从刑事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两年内。
而股民应该怎么计算赔偿金额呢?旺财带大家来算一下:
假设旺财在20元买入了100股A公司股票,随后A公司因为虚假陈述被证监会处罚,之后不断下跌,最终跌到了10元。假设基准日收盘价为10元,从揭露日起,到基准日截止,平均每个交易日得收盘价为14元。
当旺财在基准日及以前卖出证券的情况,比如在15元这个价位卖出,我的索赔金额是:
投资差额损失=(20元[买入价]—15元[卖出价])×100股=500元。
当旺财在基准日及以前卖出证券或继续持有证券的情况,我的索赔金额是:
投资差额损失=(20元[买入价]—14元【从揭露日或更正日起至基准日间每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价】)×100股=600元